李雲龍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13
寬:70 x 高:135 (cm)
原碑尺寸(寬):70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35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948
本物件為西元1813年(嘉慶18年)彰化縣知縣李雲龍給立告示,嚴禁棍徒在三塊厝等處塚山掘土害墳、棍番藉埋葬索花紅,以及毋許樵牧孩童每逢清明群討粿物、放縱牛羊踐踏墳墓等惡習。
東螺西保的範圍包括今彰化縣的北斗鎮全部、溪州鄉西部、埤頭鄉中南部及田尾鄉西南部一小塊地區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